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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6學年度 第二學期幼生註冊收費基準表
平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6學年度 第二學期幼生註冊收費基準表
一.關於大班免繳學費於製單時已直接扣除。
二.學生平安保險費若金額有差異,以市府公文金額為準,多退少補。
三.本校附設幼兒園收費標準表為依據桃園縣公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一學期以4.5個月計/全日制)
四.收費項目:
學 費(大班) 五歲幼兒入學即免收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中班) 4700元
雜 費 (大班) 1100元(中班) 1100元
活動費 (大班) 900元 (中班) 900元
材料費 (大班) 1508元 (中班) 1508元
點心費 (大班) 3382元 (中班) 3382元
午餐費 (大班) 3219元 (中班) 3219元
保險費 (大班) (中班) 以市府公文金額為準
家長會費 (大班) 100元 (中班) 100元
五.桃園市公立幼兒園減免收費規定
本市身心障礙幼兒、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低收入戶子女及發展遲緩幼兒就讀公立幼兒園減免規定如后:
(一)減免對象:
1.身心障礙幼兒: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心障礙情形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列舉規定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子女。
3.原住民子女:係指設籍本市原住民之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係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規定,並持有本府核定之證明文件者。
5.低收入戶子女:係指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子女。
6.發展遲緩幼兒:係指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展遲緩,並發給證明之幼兒。
(二)減免額度:以上6類幼童,學費比照復興鄉國小附設幼兒園辦理,其他費用仍須比照一班學生收費基準,由幼童家長自行繳納。
六.中、大班所繳交費用皆為初估金額,實際繳納金額以開學後所發之註冊單費用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