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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有安置資賦優異學生學校教師(各校指派1名參加)。
(二)本市高、國中、小特教(資賦優異類)教師(以未曾參加資賦優異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相關研習者優先指派)。
(三)其他對十二年國教課綱資優課程有興趣的教師。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假青溪國民小學地下室簡報室辦理。
二、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108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青溪國小)進行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本案研習參與人員於研習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活動結束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覈實補休。
四、本案聯絡人:特教組長,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612。





















































:Someone is ringing the bell.
:有人在按門鈴。